賣地後 · 當初共同出資

合夥投資總覽

共 6 筆土地 · 當初共同出資結算
總出資
—
6 筆合計
總面積
125,551 ㎡
約 12.555 公頃
平均每公頃
—
總出資 ÷ 總公頃
合夥人
5 位
石 · 蔡 · 楊 · 陳(宏) · 陳(俊)
篩選:

一、每人合計 按出資高到低

先看誰出多少、佔幾成,再往下對每筆土地。
總出資—

二、每筆土地明細

6 筆按總價高到低排列,每筆一張卡:總成本最大字,組成條一眼看比例。
資料說明與驗算(點開)
第3筆桃園按 55/20/15/40/40、第5筆新竹按 150/350 分攤。
驗算:2,447,366+3,546,261+402,205+505,880+505,880=7,407,592;土地合計 150,000+660,000+874,990+1,350,000+3,597,602+775,000=7,407,592。

三、禁伐補償金分配試算

每筆輸合格公頃或核撥金額(兩格連動,單價 6 萬)→ 按出資比分 → 下方直接加總到每個人,方便一次匯款。
核撥合計—

一次匯款總表(按人加總)

把該人 6 筆分得加起來,直接匯一筆給他。
分配規則(點開)
金額=合格公頃 × 6 萬;兩格連動,輸一邊另一邊自動算。每筆按原本出資比例分配,小數四捨五入,尾差給其他人中最大者(石先生除外),確保每筆合計等於核撥金額。